[民用航空] MH 3145.2-1996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1单元:维修管理规范 第2部分:民用航空器的维修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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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MH 3145.2-1996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1单元:维修管理规范 第2部分:民用航空器的维修放行
英文名称:Maintenance standards for civil aircraft. Unit 1:Maintenance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Part 2:Maintenance release for civil aircraft
发布日期:1996-06-28
实施日期:1996-08-01
作废日期:2007-04-01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民用航空器放行前应完成的工作、放行人员资格和放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航空港和维修单位。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325.05KB
文件页数:8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20-05-02)

标准全文下载:
MH 3145.2-1996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1单元_维修管理规范 第2部分_民用航空器的维修放行.pdf (325.0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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