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局标准] HAF J0071-1998 核电厂火灾危害性分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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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246 | 回复3 | 2020-5-18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HAF J0071-1998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核电厂火灾危害性分析评价
发布日期:1998-01-25
实施日期:1998-01-25
标准简介:本技术文件适用于通常所用的陆上固定式热中子反应堆核电厂,诸如轻水、重水或气冷型核电厂。它为评价核电厂现有的火灾危害性分析提供一套方法,并包括评价此类分析三个要素——火灾危害和安全系统的鉴别、火势增长的分析以及防火措施的充分性——的具体架构。
本文最为关心的是要确保那些已明确作为核电厂安全必不可少的系统、设备和部件的放火充分性,以避免厂区人员、公众以及环境免受过量辐射危害。对于那些不直接与核电厂安全有关的方面以及那些仅与电厂工作人员人身保护有关的方面的防火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确定。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772.04KB
文件页数:15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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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F J0071-1998 核电厂火灾危害性分析评价.pdf (772.0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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