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局标准] HAF 0401-1988 安全导则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附编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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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90 | 回复5 | 2020-5-17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HAF 0401-1988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安全导则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附编写说明)
发布日期:1988-10-06
实施日期:1988-10-06
标准简介:本安全导则适用于共活动对安全重要物项的质量有影响的所有单位。这些活动包括设计、采购、加工、制造、装卸、运输、贮存、清洗、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运行、检查、维护、修理、换料、修改和退役。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05MB
文件页数:28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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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F 0401-1988 安全导则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附编写说明).pdf (1.05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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