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F 0408-1986 安全导则 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已附编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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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790 | 回复5 | 2020-5-16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HAF 0408-1986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安全导则 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已附编写说明)
发布日期:1986-10-30
实施日期:1986-10-30
标准简介:本安全导则为参与对核电厂安全有影响物项制造的单位制订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提出了要求和建议。制造厂与质量保证有关的职能可包括下列工作,如设计、购货、加工、装卸、运输、贮存、清洗、检查、试验、改进、修理和维护。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944.71KB
文件页数:26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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