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DB37/T 253-2007 农村生物质燃气供应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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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764 | 回复4 | 2010-3-11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DB37/T 253-2007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农村生物质燃气供应系统设计规范
发布日期:2007-10-29
实施日期:2008-01-01
代替标准:DB37/T 253-1998
标准简介:依据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公告,本标准为转化的强制性地方标准,自2017年2月16日起标准本身不再具有强制效力。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物质燃气供应系统中气化站、贮气柜、燃气输配系统和户内用气系统的设计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农村单级低压生物质燃气供应系统的设计。
本标准中强制执行条款如下:
5.2(一氧化碳、氧气、硫化氢)、6.1、6.2、6.3.1.2、6.3.1.4、6.3.1.7、6.4.1、6.4.2、6.4.3、6.4.4、6.4.5、6.5.4.2、6.6.3、6.7.5、6.7.7、6.7.9、6.7.10、6.10、7.3.6、7.3.7、7.3.8、7.3.9(a)、7.3.10、7.3.11、7.3.13、7.3.15、8.1.4、8.1.9、8.1.13、8.1.14、8.1.15、8.3.1、8.4、8.5。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688.98KB
文件页数:13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20-06-04)

标准全文下载:
DB37_T 253-2007 农村生物质燃气供应系统设计规范.pdf (688.9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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