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A C11-01-2020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发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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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421 | 回复5 | 2020-11-12 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规则适用于可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 类汽车、N 类汽车和 O 类挂车(包括完整车辆和非完整车辆)。本规则不适用于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总称)、在轨道上行驶的车辆、无轨电车、设计上不在道路上行驶和使用而主要用于封闭道路和场所作业施工的轮式专用机械车、农业和林业用拖拉机、工程机械、三类底盘。

标准编号:CNCA C11-01-2020
标准中文名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发布稿)
标准实施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04-16
实施日期:2020-04-16
代替标准:CNCA C11-01-2014
标准文本格式:PDF
标准文本大小:5.93MB
标准文本页数:188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20-11-12)

标准全文下载:
CNCA C11-01-2020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发布稿).pdf (5.93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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