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A C11-15-2017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乘员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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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354 | 回复4 | 2017-11-6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规则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标准编号:CNCA C11-15-2017
标准中文名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乘员头盔
标准实施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10-16
实施日期:2017-11-01
标准文本格式:PDF
标准文本大小:5.48MB
标准文本页数:27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20-12-03)

标准全文下载:
CNCA C11-15-2017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乘员头盔.pdf (5.4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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