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Z 503-2016 水利单位管理体系要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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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96 | 回复3 | 2021-6-20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对履行水利行业职能涉及的过程及结果、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策划、控制、检验或监侧、改进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监测、管理和防治水旱灾害职能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水利单位)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
SLZ503-2016水利单位管理体系要求试行.pdf (15.57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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