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提出了启动验收、验收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验收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利用水泥密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掺加生活垃圾的质量不得超过入密物料总质量的30%)、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适用于本标准。
标准编号:HJ 256-2021
中文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发布稿)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cceptanc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acilities for completed construction projects —— Cement industry
发布日期:2021-11-25
实施日期:2021-11-25
代替标准:HJ/T 256-2006
全文页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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