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2021年第16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程测量通用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工程测量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18-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1.《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第5.3.51、5.7.5、7.1.8、7.5.14、8.7.15、10.1.10条 2.《工程摄影测量规范》GB 50167-2014第4.1.3条 3.《核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范》GB 50633-2010第5.6.7、9.1.8条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2013第9.1.1、9.1.5条 5.《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GB 50982-2014第3.1.8条 6.《冶金工程测量规范》GB 50995-2014第3.0.11、12.3.7、13.11.8条 7.《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17第3.0.15条 8.《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第3.1.1、3.1.6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