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DB34/ 330-2003 炒货食品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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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128 | 回复5 | 2022-4-24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DB34/ 330-2003
中文名称:炒货食品卫生要求
适用地区:安徽省
行业分类:农、林、牧、渔业
发布日期:2003-05-28
实施日期:2003-07-01
起草单位: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肥华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真心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小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炒货食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黑瓜籽、南瓜籽、葵花籽、花生仁、瓜子仁、花生果、蚕豆、松子(仁)、核桃(仁)、板栗、瓜蒌子等为主要原料,经筛检除杂后煮、烘、烤、炒等工艺生产的炒货食品(煮制后未经干燥食品不在此列)。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59.92KB
文件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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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_ 330-2003 炒货食品卫生要求.pdf (159.9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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