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DB4403/T 400-2023 金融机构绿色投融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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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326 | 回复0 | 2024-3-20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DB4403/T 400-2023
中文名称:金融机构绿色投融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要求
适用地区:深圳市
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发布日期:2023-12-13
实施日期:2024-01-01
归口单位: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鼎力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各业态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前述机构依法设立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等,用于开展绿色投融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70MB
文件页数:52


标准全文下载:
DB4403_T 400-2023 金融机构绿色投融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要求.pdf (1.7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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