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000.17-2003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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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GB 7000.17-2003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uminaries with limited surface temperatures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K72
ICS分类:29.140.4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03-09-01
实施日期:2004-02-01
被替代标准:
代替标准:
采用标准:IEC 60598-2-24-1997,IDT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需要限制外表面温度灯具的要求,灯具的使用场所没有爆炸的危险性,单灯具上有可燃性粉尘堆积的危险性。灯具使用光源的电压不超过1000V。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57.87KB
文件页数:6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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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000.17-2003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pdf (157.8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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