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060-2003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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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870 | 回复6 | 2010-8-31 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GB 19060-2003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
英文名称:Emission regulation of air pollutants for destruction of chemical weapons abandoned in China by Japan
组织分类:GB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03-04-15
实施日期:2003-05-01
作废日期:    -  -
被替代标准:
代替标准: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相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全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销毁设施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运行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322.28KB
文件页数:4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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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060-2003 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pdf (322.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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