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81-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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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277 | 回复5 | 2017-12-18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HJ 881-2017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
英文名称: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extraction products category
组织分类:HJ
中标分类:Z05
ICS分类:13.02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17-12-21
实施日期:2018-01-01
归口单位: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范围:本标准提出了提取类制药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提取类制药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本标准也适用于与提取类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排污单位。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HJ 820执行。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781.08KB
文件页数:11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3-21)

标准全文下载:
HJ 881-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pdf (781.0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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