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 HJ/T 323-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除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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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344 | 回复3 | 2010-7-16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HJ/T 323-2006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除雾器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Electrostatic mist eliminator
组织分类:HJ
中标分类:Z04;J88
ICS分类:13.020.01;13.030.4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06-11-22
实施日期:2007-02-01
被替代标准:
代替标准:HCRJ 045-1999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电除尘委员会)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除雾器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有色冶金、化工制酸、焦化和其他煤气净化工艺中去除酸雾、焦油的电除雾器。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210.41KB
文件页数:6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9)

标准全文下载:
HJ_T 323-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除雾器.pdf (210.4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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