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责任期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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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28 | 回复0 | 2022-4-2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管理合同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是一种当工程保修期(国际上称为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应当负责维修的担保形式.维修保证可以包含在履约保证之内,这时履约保证有效期要相应地延长到承包商完成了所有的缺陷修复。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1.4.4条款的约定,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的相关规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期限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以上是关于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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